申报对象
1. 申报对象患病时间截至为2025年3月31日。
2.由民政、乡村振兴或农业农村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县级以上(有诊断资质)医院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城乡低收入妇女。
3.诊断出患有符合病种且未获得“两癌”救助,符合申报条件的即可申报,往年已救助的不再重复救助。
申报流程
根据自愿申请原则,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填写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交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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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村、社区妇联负责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开发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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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妇联协调民政、乡村振兴或农村农业、卫生健康部门核实申请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状况等情况,全面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有关情况,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后上报市级妇联。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17-3091055
来源: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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