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 酒醉驾(2024年第十一期)

政务   2024-12-10 09:02   安徽  


平安出行  拒绝“酒驾醉驾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绩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加大交通巡查宣防力度,对辖区酒驾醉驾严重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现对2024年11月份查获的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予以曝光,请大家引以为戒,文明出行。

 亲朋相聚

11月份名单


违法曝光和处罚不是目的
杜绝交通违法,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才是我们的心愿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
请自觉做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为什么蜀黍反复强调
切勿酒驾!切勿酒驾!切勿酒驾!
酒驾醉驾的危害
再次敲黑板
1
视觉障碍

     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外围视野可达到180度,但若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2
易疲劳驾驶

     人饮酒后易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3
触觉能力降低

     因酒精麻醉作用,驾驶人的肢体触感会大幅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4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也会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


酒驾的“成本”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危害猛于虎

莫拿侥幸当幸运

蜀黍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编辑 | 胡佳          审核 | 曹松海         签发 | 程锦

宣城市绩溪交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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