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点即“考点”,节风即作风。2025年春节临近,每逢节日节点年终岁尾,都是违纪违法收送礼品礼金的高发易发期。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为逃避监督,收送手段由明转暗,礼品礼金的名义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打着“走亲访友”幌子送,有的找“推广土特产”借口送,还有的套上“评估费”“专家费”外壳送,形式日趋隐蔽。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表现形式:
一是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二是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三是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四是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
【条例解读】
“
党员干部收受礼品礼金,受到党纪法规的多重约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收送礼品礼金背后是对利益交换的期待,实质都是通过感情投资来谋求好处。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存在偏差,权情不分,有的认为逢年过节“走动走动”是传统礼仪,不收不送反会影响人际关系;有的曲解正常人情往来,自愿落入感情投资的陷阱;有的沉溺于“礼尚往来”带来的虚假安全感,打着收送礼的幌子进行利益交换。
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大多是从收下一瓶酒、一条烟发展到肆无忌惮收受贵重礼品、巨额礼金,最后滑入腐败堕落的深渊。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牢牢把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两个标准,形成崇廉拒腐的思想自觉,切勿因小失大。
审签:刘永忠
推荐阅读HOT NEWS
☞最新!预警升级!
☞你好,我叫淮北!这是我的最新简历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