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024年积分入学学校及学位汇总
大家知道
积分入学主要是提供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在厦门上公民办小学的政策
今年8月份,厦门发布了
关于积分入学政策调整的通知
主要有以下四点调整
一起来看——
官网截图
在厦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凡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后即可申请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不再要求必须取得厦门居住证。
2024年起建立二次派位制度,在派位结果公布后,因志愿填报等原因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剩余学位数,进行第二次志愿填报,确保有需求的学生录取率达100%。补派位的具体时间、流程和操作办法由各区教育局发布实施。
各区教育局要积极统筹学位,通过挖潜扩容、适度提高班生额等方式创造条件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特别要加大随迁子女集中居住片区的学校学位供给力度,方便就近入学。如所在派位片区学位不足,由所在行政区根据家长居住实际进行派位或根据学校实际调拨;如所在行政区学位不足,由市教育局统筹到学位有余额的其他区就学。
落实省、市关于“教育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的工作要求,持续改进积分入学平台服务功能,在简化数据采集、强化信息核对、定期反馈进度、提供短信通知等方面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
此次调整
不涉及积分计算方法
目前积分入学的计算是这样——
总分115分
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按务工社保积分和稳定居住积分两个项目计算积分,满分为115分。具体积分项目和分值如下:
👉(一)务工社保积分(58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单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1年积4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社保月数×(4分/12个月)计算得分,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本项满分为48分;
2.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作为副申请方。副申请方在厦门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累计每满1年积2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社保月数×(2分/12个月)计算得分,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本项满分为10分。
👉(二)稳定居住积分(57分)
1.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厦门居住累计每满1年积2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2分/365天)计算得分,本项满分为24分;
2.随迁子女父(母)在申请所在区购置符合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并拥有该房屋产权比例超过50%(不含50%)且实际入住的,积24分。拥有多套房产的,该项积分不重复计算;
3.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申请所在区,累计每满1年积1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1分/12个月)计算得分,本项满分为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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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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