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民兵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专职民兵教练员5名。
二、岗位职责:民兵教练员主要负责组织全县专武干部、民兵骨干和民兵分队共同科目、专业科目教学与训练;参加上级组织民兵教练员比武竞赛;协助完成预征青年役前教育、学生军训;协助完成机关日常办公。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武装工作;
2.男性,户籍不限;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曾在部队服役5年以上(含)军士,或具有专职民兵教练员工作经历人员;
5.20周岁至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6.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担任过部队班长以上行政职务的加2分;
2.在全军“四会”教练员比武获得荣誉表彰的,其中:旅级表彰加2分,师级表彰加3分,军级及以上表彰加5分;
3.具有专职民兵教练员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
4.在部队有驾驶军车资质的加2分。
(三)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以本人名义成立企业、社团和组织的。
四、招聘程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按照公开发布、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网上公示的步骤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1.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寿县建豪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寿县工业园区北门金峰财富院内向北100米) 代经理:13705642658
2.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5)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出具);
(6)近期1寸免冠彩色红底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提交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确认登记并择期通知考核事宜。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三个部分,即:笔试、技能考核、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考试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共同条令、党的基本知识、习近平强军思想。
2.技能考核:主要考核示范教学,采取“四会教学法方式进行1个科目示范教学,教学科目范围:队列教学法或专业教学法授课考核;
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依据笔试、加分项、技能考核成绩相加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面试。
3.面试:采取现场抽一题、随机提问一题,考官根据考生回答情况追问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应变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格检查环节。
4.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加分项)30%+技能考核35%+面试35%。
成绩合成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政考对象。
(四)体格检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企事业单位录用标准的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若有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标准参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出现人员放弃或政治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待遇
聘为专职民兵教练员,与寿县建豪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薪资待遇为3430元/月,转正后薪资待遇4900元/月(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相应伙食补助。
六、其他事宜
(一)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了解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寿县建豪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和寿县人武部负责解释。
寿县建豪人力资源服务公司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