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住房公积金清收”专项行动
守护公积金资金安全
为严厉打击规避执行和恶意逃避债务行为,加大涉公积金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力度,经市公积金中心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讨论研究,于2024年9月11日出台《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实施细则》,市公积金中心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10月21日至10月27日开展“住房公积金清收”专项行动,此次行动是自治区内首家公积金与法院开展的的执法联合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市公积金中心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前进行周密安排,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专项行动通知,对个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进行全面清收。
“住房公积金清收”专项行动将通过网络查控、报告财产、集约调查、住所搜查、强制审计等手段,全面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切实用足用好拘传、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执行措施,坚持全面清收,分类处理,对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财产,分批集中通过评估、拍卖、变卖等方式变现处置,促使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尽快执结,对拒不履行偿还公积金贷款义务的“老赖”,依法予以惩戒。
我们诚挚呼吁所有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珍惜个人信用记录,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对于已逾期的借款人,请尽快与公积金中心联系,制定还款计划,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后果。同时,“住房公积金清收”专项行动是我市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需要我们每一位逾期借款人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并进,以实际行动维护住房公积金全体缴存职工的资金安全!
来源|赤峰日报
总监制|郭景全
编辑|冯文慧 一审|张颖
二审|杨皓越 终审|聂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