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换届选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根据《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驻马店市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拟向社会公开选聘市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拟公开选聘12名法学专家和执业律师作为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
二、选聘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或者一定的专业影响力,经验丰富,熟悉政府工作规则,有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者优先;
3.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法学专家应当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
4.未受到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5.没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形。
三、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
协助实际使用单位,即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驻马店市司法局做好下列交办的法律服务工作:
1.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的合法合规性提供法律意见;
2.为政府立法和制定、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处理重大行政复议、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4.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以及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
5.参与处理重大案(事)件;
6.参与化解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
7.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四、报名材料
1.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各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律师执业证、职称证以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人从事法学研究成果的材料(如有)。
(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联系邮箱)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29日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
电子邮箱:zmdsfzb@126.com
现场报名地址:驻马店市司法局904室(乐山大道与古吕路)
联系人:张俊杰、王玖玲
联系电话:0396-2600067、18339686683
六、选聘程序
1.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法律顾问的资格条件,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形成符合资格规定的候选人名单。
2.筛选审核。根据候选人的专长领域、学术水平和专业影响力程度、工作沟通联系的便捷性等情况,对候选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形成拟选聘的初步人选名单。
3.社会公示。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7日。
4.批准聘任。公示期满后,将公示无异议的市政府法律顾问人选报市政府批准。市政府向批准聘任的法律顾问颁发聘书或签订聘任合同。
七、其他事项
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或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