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乐东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指挥中心接到预警信息,一辆琼D号牌轻型普通货车已达到报废车辆标准,要求处置。接到预警信息后,大队立即进行研判分析,并将该条信息通报至辖区中队。当天12点6分左右,乐东公安交警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在抱由镇南丰路成功将该车拦截。
经查,该车已达报废标准。在对驾驶人吉某平的身份信息进行查询时,发现吉某平持有D型驾驶证,不具备驾驶此车的资格,属驾与准驾车型不符车。执勤路管员随即向吉某平详细讲解了准驾车型不符和驾驶报废车的危害性和后果。
乐东公安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吉某平驾驶报废车、驾与准驾车型不符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4000元、吊销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车辆的处罚。
来 源:乐东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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