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平司法
又是一年播种季,村民老郑却在为小麦种子的事儿烦恼:“买来的小麦种子质量不行,这家种子公司却不肯赔偿损失,孟所长你看该怎么办?”
彭集司法所孟超所长第一时间接待了当事人,感到事态重大,必须慎重处理,因为种子是农业根本,如果种子确实有问题,受损失的不仅是老郑,还会波及更多农民。于是耐心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原来老郑从某种子公司购买的5袋小麦种子,在种下后才发现麦苗明显不如邻边地块的长势好,多次找这家公司索赔无果,这才到彭集司法所寻求帮助。
争议的焦点找到了,问题就好解决了,司法所首先请县农业农村局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分清责任,紧接着搬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利用“背靠背”“面对面”多种调解方式,给双方讲法律讲道理讲责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以公司赔偿老郑3万元给纠纷划上圆满句号。
新农村建设是中国现式代化的基础,全力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是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责,县司法局将牢固树立“大司法行政”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做好调解工作,促进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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