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消息,12月20日,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徐会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这是官方首次披露,曾任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主任的徐会杰已经落马被查。徐会杰(资料图)
徐会杰出生于1971年11月,湖南浏阳人,北京科技大学热能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在职博士研究生(北京交通大学城市轨道工程专业),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技术部副部长,房地产管理部副部长,房地产管理部部长;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2022年4月任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党组书记,2023年2月任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此前,5月31日召开的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免名单,已免去徐会杰的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主任职务。今年8月以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容军,市交通委员会房山公路分局原局长刘然等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被通报接受审查调查。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12月20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思源受贿案,对被告人王思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其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这是官方首次披露,曾任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的王思源已经落马被查。
王思源出生于1964年2月,江苏东海人,大学学历,学士学位。早年在连云港市、宿迁市工作,后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处长,办公厅副主任等职。2015年7月任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后兼任省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
南通中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3年,被告人王思源利用担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处长、副巡视员、副主任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设备销售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976万余元。南通中院认为,被告人王思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具有立功情节,受贿犯罪中部分赃款未实际取得,积极退赃,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来源:白鹭洲知政、北京日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