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恒安新区馨茂学校路段 开车抢出事故┃2、大同将对这些 车辆行为进行整治 举报方式公布

民生   2025-01-16 20:26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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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大同交警

让出安全,抢出事故 | 覆车之戒

转弯车让直行车先行
是路口通过的基本原则
当驾驶人忽略时
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近日,梅某驾驶小型客车沿云冈区恒安新区平安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和福街交汇处右转时,与沿和福街由西向东直行的刘某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梅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之规定。当事人梅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大同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行至路口应当减速通行,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先行,右转车辆要让对向左转车辆先行。同时驾乘汽车要牢记“上车就系安全带、全员全程规范带”。

关于对占用消防救援、应急抢险、医疗急救和在城市道路上影响相关车辆正常通行等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整治的通告


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为做好全市消防处突和应急抢险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防患于未然,决定自即日起,对全市机关、学校、商超、酒店、医院、小区、公园等各类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区域,占用消防救援、应急抢险、医疗急救和在城市道路上影响相关车辆正常通行的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整治。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由消防救援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由公安交警部门处以二百元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应急疏散救援的地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3.为确保消防救援、应急抢险、医疗急救等车辆的正常进出和在路途上的畅通无阻,广大市民发现在单位、小区、学校、商超、医院、宾馆、酒店、银行、车站、机场、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和人口密集区域的消防救援和应急疏散通道,以及城市道路上的黄色网格线、机动车借用非机动车道右转的通道上等,影响消防、医疗、救援等车辆正常通行的违法停放机动车辆,可以利用手机“随手拍”进行实名举报。
举报方法:将拍摄的照片(时间、地点、车辆、车牌号码等),及时发到“山西大同交警”微信公众号(①关注微信公众号②点击“发消息”③点击左下角“键盘”图标④点击右下角“+”号⑤选择“相册”内照片发送),经公安交警部门审核,可以作为处罚依据的,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大同市消防救援支队

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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