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开展河南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坚决整治“掐尖招生”和违规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等现象,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招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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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招生政策
《河南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到,要全面排查本地区已有招生入学政策措施内容,坚决纠正或废止不符合国家政策精神和要求的规定和做法。主要包括:
学校的划片招生范围是否科学合理。
新建学校招生范围和新建小区对口学校划分工作机制是否完善。
是否制定明确的民转公学校划片招生政策或过渡期政策。
片区范围调整是否依据有关规定审慎论证,是否广泛征求意见、提前向社会公布。
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科研机构附属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全面纳入属地招生管理、实行统一招生政策。
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外语艺术体育类办学特色学校的特殊类型招生政策是否经由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高层次人才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是否有明确的实施依据、范围、要求和程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是否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电脑随机录取程序是否规范。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方案》提到,各地要对照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针对招生入学重点环节,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行为。主要包括:
义务教育学校是否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等。
是否存在通过集团化办学变相抢挖、签约、圈占生源和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名义“掐尖招生”。
是否将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参考或依据。
是否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
是否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是否存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行为。
是否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以此名义“掐尖招生”。
是否未经省教育厅批准设立实验班,已经批准设立的实验班是否严格执行年审备案制。
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是否违规跨区域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及乱收费。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国际学校)是否存在假借民办学校等名义招收中国籍学生现象。
强化招生信息公开
各地要主动加强信息公开,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主要包括: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否提前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公布辖区内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
是否建立响应机制,指导区域内热点中小学校对社会和家长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面向公众公开声明。
是否建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向社会公布,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是否建立完善的相关舆情应急处置方案。
优化招生入学流程
《方案》提到,各地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效能的政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登记入学、电脑派位工作,便捷招生入学流程,减轻群众负担。主要包括: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否使用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一网通办。
是否推动逐步实现区域内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自动比对审核入学证明材料,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
是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材料,严格按照学籍信息采集表内容采集信息,是否存在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等情况。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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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招生政策
学校的划片招生范围是否科学合理。
新建学校招生范围和新建小区对口学校划分工作机制是否完善。
是否制定明确的民转公学校划片招生政策或过渡期政策。
片区范围调整是否依据有关规定审慎论证,是否广泛征求意见、提前向社会公布。
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科研机构附属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全面纳入属地招生管理、实行统一招生政策。
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外语艺术体育类办学特色学校的特殊类型招生政策是否经由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高层次人才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是否有明确的实施依据、范围、要求和程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是否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电脑随机录取程序是否规范。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义务教育学校是否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等。
是否存在通过集团化办学变相抢挖、签约、圈占生源和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名义“掐尖招生”。
是否将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参考或依据。
是否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
是否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是否存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行为。
是否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以此名义“掐尖招生”。
是否未经省教育厅批准设立实验班,已经批准设立的实验班是否严格执行年审备案制。
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是否违规跨区域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及乱收费。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国际学校)是否存在假借民办学校等名义招收中国籍学生现象。
强化招生信息公开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否提前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公布辖区内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
是否建立响应机制,指导区域内热点中小学校对社会和家长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面向公众公开声明。
是否建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向社会公布,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是否建立完善的相关舆情应急处置方案。
优化招生入学流程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否使用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一网通办。
是否推动逐步实现区域内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自动比对审核入学证明材料,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
是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材料,严格按照学籍信息采集表内容采集信息,是否存在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等情况。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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