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宝鸡高新区民营企业协会委员会、宝鸡高新区民营企业协会关于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宝鸡高新民企协字【2024】3号)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企业自荐、会员互荐、民主推荐、评审组审查评议和2024年8月7日协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现将拟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公示,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8月9日—8月15日
公示期间,会员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协会办公室反映。
电子邮箱:bjgxqmyqyxh@163.com
联系电话:3653399
附:拟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宝鸡高新区民营企业协会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