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
为加大对我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地区的激励支持,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工作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现将拟激励支持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一)设区市:厦门市、漳州市。
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评价绩效优异的设区市及县(市):
(一)设区市:厦门市、福州市。
特此公示
2024年11月12日
罗源县融媒体中心
来源:福州日报
编辑:郑文杰
审核:叶琴祥 洪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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