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文件精神,用好春节返乡置业契机,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公告之日至2025年3月31日实施《东湖区2025年阶段性购房补贴工作方案》。
特此公告!
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3日
根据南昌市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实现2025年我区房地产销售开门红,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魅力南昌·置业东湖
自公告之日至2025年3月31日
主办单位: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合作平台:建行东湖支行
活动期间购买东湖区区域内取得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登记的自然人。
活动期间购买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新建商品房,可享受10000元/套的购房补贴(其中5000元为政府补贴消费券,5000元为房企补贴券);购买单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可享受12000元/套的购房补贴(其中6000元为政府补贴消费券,6000元为房企补贴券)。
(一)发放形式
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给符合条件的消费者,作为购房补贴,先购先得(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先后排序)。
(二)发放标准
活动期间,购房的消费者在指定平台“建行生活”APP领取电子消费券,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须在自公告之日(含)至2025年3月31日(含)时间段内,具体标准如下:
1.购房5000元政府补贴组成:2500元购车券、1500元建材券、1000元商超券;
2.购房6000元政府补贴组成:3000元购车券、2000元建材券、1000元商超券。
(三)领取使用
1.领取消费券
活动期间购买东湖区辖区内商品房并完成合同网签备案登记的自然人,经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定信息真实准确后申请领取。
政府消费券须在辖区内指定商户使用,领完为止,房企补贴券由企业从车位费等方面抵扣。不能与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使用。
2.用券须知
领券后在活动期间前往参加活动的商户使用,即可凭券抵扣,本次发放的电子消费券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逾期作废。购房人如后续退房未实际成交,领券未消费的须退回消费券,领券已消费的须退还等额现金。
本次活动资金预算共计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
1.购房人必须严格按照活动要求申请办理购房补贴,因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准确或逾期申请等因素致使不予受理的,相关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2.该方案中补贴内容与中央、省、市同类型购房补贴政策不叠加享受。
3.活动仅限住宅项目,所有补贴范围均不包含工抵房、债抵房以及定向商品房。
4.已领取阶段性购房补贴的商品房,原则上不得办理退房,如确需退房的,已领取的电子消费券 必须等额退回指定账户(若已使用,须等价以现金形式退回)。购房补贴政策实施之前已网签或已交易的因故变更的,不享受本次活动。
5.购房人弄虚作假套取购房补贴的,除追回所领取的购房补贴外,并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工作人员,协助造假套取购房补贴的,负有追回购房补贴的责任,不能追回的负有共同赔偿责任,并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本次活动解释权由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附件1:
东湖区2025年阶段性购房补贴申请表
(请扫码下载)
附件2:
东湖区2025年阶段性购房补贴申报指南
根据《东湖区2025年阶段性购房补贴方案》,将采取线下提交材料审核,线上发放指定汽车4S店、指定建材商户、指定商超三类电子消费券方式。通过“建行生活”APP平台进行操作,具体实施细则由建行东湖支行负责执行。活动期间,建行东湖支行会安排工作人员到参加活动的商户上门服务指导,请参加活动的商户严格按照“建行生活”APP平台操作流程执行,具体详见操作指南。
一、操作指南
步骤一:销售顾问或者建材商户指导购房者,识别二维码注册下载建行生活,登录“建行生活”APP
步骤二:由购房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合同备案人员名单,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核验真实性后再提交区住建局复核
步骤三:合同备案人员名单由区住建局审核通过后,提交给建设银行发放汽车4S店、建材电子、商超消费券
二、建行对接服务
1、建行将为各4S店、建材商户、商超布放宣传物料,配置核销工具;
2、建行将为各4S店、建材商户、商超进行操作培训,辅导答疑;
3、各商户需签订承诺函,承诺政府4S店、建材商户、商超电子消费券发放核销工作合法。
附件3:
东湖区2025年阶段性购房补贴参与活动房企名单
附件4:
东湖区2025年阶段性购房补贴参与活动企业名单
一、汽车销售企业
1.江西省鸿运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
二、商超企业
1.武商购物广场;
2.江西百盛中山城百货有限公司(AB馆);
3.江西长申商贸有限公司。
三、建材装饰企业
1.华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投稿邮箱|dhrmt2019@126.com
来源|区住建局
初审|黄青
复审|编辑|许旦
终审|签发|邓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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