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工作人员招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就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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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由医院自主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年龄45周岁以下指1979年2月6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84年2月6日以后出生,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5.符合《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现役军人;
10.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个岗位95人,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一)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考察)方式招聘;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采取面试方式招聘;
(三)硕士研究生人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招聘。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http://www.nyfy.com.cn/)、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8:00至2月21日17:3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2月21日17:3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详见《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自主公开招聘报考指南》(附件2)。应聘者请务必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3.资格初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将通过网站公布、发送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告知初审结果。
4.资格复审。拟定于2025年3月(以官网具体通知时间为准)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进行。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小组委派监督员1名全程监督资格复审工作。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资料: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查原件留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5.资格复审合格的拟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nyfy.com.cn/)公示5个工作日。
(三)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知识试题,占笔试成绩30%;专业知识试题,占笔试成绩70%。测评时间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笔试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特殊行业、紧缺专业、学历层次要求高或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2.面试
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对特殊行业、紧缺专业、学历层次要求高或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笔试按规定流程备案审核同意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的,达不到上述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方式为综合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面试时间为8分钟,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核形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核形式为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等于面试成绩。
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同的,由我院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工作人员招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就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护理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由医院自主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2月6日至2007年2月6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25周岁以下(1998年2月6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6.须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第一学历为本科起点;
7.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要求为2025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8.符合《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护理)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现役军人;
10.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共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85人。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护理)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http://www.nyfy.com.cn)、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8:00至2月21日17:3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2月21日17:3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详见《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自主公开招聘报考指南》(附件2)。应聘者请务必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打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向考生进行初审结果确认。
3.资格复审。拟定于2025年3月(以官网具体通知时间为准)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资料:登记表、告知书、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4.资格复审合格的拟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nyfy.com.cn/)公示5个工作日。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知识试题,占笔试成绩30%;专业知识试题,占笔试成绩70%。测评时间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笔试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特殊行业、紧缺专业、学历层次要求高或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2.面试
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对特殊行业、紧缺专业、学历层次要求高或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笔试按规定流程备案审核同意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的,达不到上述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方式为综合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面试时间为8分钟,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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