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莲花县2024年稻谷收购的补充公告
根据莲花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依照江西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轮换工作要求,莲花粮食收储公司启动2024年省级储备粮、县级临时储备粮的收购,目前早籼稻收购工作已完成,拟于近期启动中晚籼稻收购。为有序开展稻谷收购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收购时间
1.拟于2024年9月26日开始启动省级储备粮(中晚籼稻)收购,至完成收购计划,每日8:00-18:00;
2.县级临时储备粮(超标稻谷)与省级储备粮同时启动,同时结束。
二、收购价格(到库价)
1.省级储备粮暂定2.64元/公斤 (按市场行情动态调整收购价格)
2.县级临时储备粮(超标稻谷)2.58元/公斤(执行2024年国家最低收购价中晚籼稻收购价格)
三、收购地点
1.省级储备粮:莲花县神泉粮食储备中心库
2.县级临时储备粮(超标稻谷):坪里粮站、莲花县粮食储备库(罗市粮站)
四、收购标准及检验
1.省级储备粮实行国标三等(稻谷GB1350-2009):水份13.5%以内、杂质1%以内、出糙率75%-77%(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44%-47%(含44%不含47%)、黄粒米1%以内、谷外糙米含量2%以内、互混率5%以内、镉含量0.2mg/kg以内、色泽气味正常、脂肪酸值和农药残留、黄曲霉毒素B1均合格的2024年产的等内品。
2.入库质检工作统一安排在莲花县神泉粮食储备中心库,再根据检验结果分开入库:镉含量0.2mg/kg以下(合格)的粮食入库在中心库22仓,0.2mg以上-1.0mg/kg以下的粮食入库坪粮站4仓,1.0mg/kg以上的粮食入库罗市粮站1仓。
五、其他事项
省级储备粮收购各项指标均合格的2024年生产的稻谷,县级临时储备粮(超标稻谷)仅限收购2024年本地产的不合格粮;
售粮时,货主需提供以下资料:
1.合格粮:货主有效身份证以及与货主身份信息一致的有效银行卡;
2.县级临时储备粮:粮农有效身份证以及与粮农身份信息一致的有效银行卡,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售粮证明》(见附件)。(注:售粮时,若粮农所售粮食经检验为不合格粮,粮农必须提供《售粮证明》,否则莲花县粮食收储公司有权拒绝收购。)
六、因收购库点库内场地有限,卸车能力只有200吨/线·天,为规范收购秩序,采取电话预约售粮,预约电话:
15079939966 李
19079981486 彭
附件:售粮证明.docx
莲花县粮食收储公司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