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需求,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高新区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详尽写明,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本次共招聘社区工作者41名,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工作。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唐山高新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
(二)报名资格
1.本次招聘人员应具有唐山市户籍,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户籍时间以报名首日(2024年10月1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4年10月14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唐山高新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要求确定。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4日至2006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
5.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2、2023、2024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2022、2023、2024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资格证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首日(2024年10月14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触犯法律法规,正被立案侦查或审查的;正被提起公诉、审判的;正在服刑期间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涉黄涉赌涉毒受处理不满5年的;正被处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或解除刑事强制措施(不构成违法犯罪的除外)不满1年的;被处行政拘留期满不足1年的;正在被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不满5年的。
2.中共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的;应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不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不满2年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或党内除名的;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的、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的;其他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期限限制的以及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监委调查的。
3.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组织、参与地下宗教活动或封建迷信活动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个人经商办企的。
6.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
7.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