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醉驾+逆行引发事故 刑事立案!

民生   2024-10-14 17:07   湖南  



我们常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因为酒精会使驾驶人的反应能力和操控能力下降,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在酒精的刺激下,驾驶人的判断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显迟钝,稍有不慎,便会酿成事故!

10月1日15时43分许,在东安县白牙市镇水岭路口与环城路交汇处,彭某某酒后驾驶轻型栏板货车逆行至该路口时,与黄某某驾驶的小车相撞。事故造成小车上两名乘坐人员受轻微伤,两车受损。经询问,彭某某中午与朋友聚餐时喝了约半斤米酒,饭后其驾车逆向行驶,从而引发了该事故。

交警现场对彭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61mg/100ml,后经抽血送检,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72.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认定,彭某某因醉酒驾驶、逆行,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目前,彭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永州公安交警提醒

来源:永州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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