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8日曲松县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和《曲松县机构改革方案》精神,曲松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曲松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编 辑:尚 妮
校 对:旦增曲吉
审 核:达娃桑姆
投稿邮箱:qusongxianwxb@163.com
(2024年12月18日曲松县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和《曲松县机构改革方案》精神,曲松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曲松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编 辑:尚 妮
校 对:旦增曲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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