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青县水利局关于公开遴选行洪论证、水资源论证服务机构建库的公告
政务
2025-01-17 20:08
西藏
巴青县水利局关于公开遴选行洪论证、水资源论证服务机构建库的公告根据巴青县实际需求,按照有关标准及技术规程等,开展建设项目行洪论证、水资源论证及行政许可批复文件。现决定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取具备相应资质、经验丰富且信誉良好的服务机构建库。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参选机构的资质条件、专业能力、工作经验、服务质量、报价等因素,择优选取。2.人员要求:人员数量和专业结构满足项目需求,技术人员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和丰富的实践经验。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无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1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2.通过邮寄方式寄至巴青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并在邮件封面注明“行洪论证、水资源论证遴选报名材料”。3.报名资料可发至邮箱:邮箱号bqxslj@126.com。1.资格审查:对报名机构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要求的参选机构名单。2.评审环节:由巴青县水利局对参选机构的服务方案、业绩情况、专业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审打分。3.确定中选机构: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选机构,并在“网信巴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参选机构应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参选资格。责 编:拉朗
编 辑:德吉曲宗
消息来源:巴青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