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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
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
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一、招聘计划
建设富有新疆特色省区级一流党校,现面向疆内外引进博士人才9名。
二、引进待遇
(一)职称待遇。在校(院)有空岗的情况下,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到校(院)工作后即按原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且有一年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者,到校(院)工作当年即可参评副高职称,获得相应资格者即可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且无工作经历者,符合条件次年参评副高职称,获得相应资格者予以聘任。在校(院)暂无空岗的情况下,待有空岗时以上人员优先聘任。
(二)薪资待遇
1.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办法,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协商确定相关待遇。
2.自签订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之日起,提供人才公寓一套。符合条件者,积极纳入校(院)各类人才培养和支持计划,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项目评选。
3.积极用好自治区人才发展基金及“2+5”重点人才计划,结合引进高层次人才特点,积极组织申报“天山英才”培养计划、“天池英才”引进计划、智力援疆创新拓展人才计划等项目,统筹用好校(院)人才专项经费,针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才,参照疆内高校的薪资待遇协商确定。针对青年优秀人才:给予第一层次青年博士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5-30万元;科研启动金12-15万元。给予第二层次青年博士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0-25万元;科研经费科研启动金10-12万元。给予第三层次青年博士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5-20万元,科研启动金8-10万元。给予第四层次青年博士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0-15万元,科研启动金5-8万元。
三、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填写《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博士人才引进申报书》(详见附件2)并与申报书附件所列相关印证材料原件扫描件(JPG/PNG/JPEG格式)一并打包成压缩文件,以“博士人才+专业+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的邮箱,引进岗位和需求专业详见需求计划表。若发送邮件后三日内未收到回复,请电话联系。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年度有效,招满为止。
四、资格审查
组织人事处会同拟用人部门对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专业方向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科研处对其科研业绩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五、面试考核
考核采取线下面试的方式,考核内容包括试工、试讲和专家考核。申报人员赴相关部门开展试工。试工结束,由试工部门提供是否同意进入试讲环节的书面意见。申报人员的面试按照试讲和专家考核的方式进行,校(院)专家组进行评议。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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