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一起醉酒驾驶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曝光​

民生   2024-11-03 17:50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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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思南交警


【五大曝光】典型案例--醉酒驾驶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曝光

酒后驾驶危害多

轻则罚款暂扣、吊销驾驶证

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

但仍有人心存侥幸

触碰法律底线

思南公安交警

在此将这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曝光

其意义就在于总结经验教训

告别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记住血的教训  安全常记心中






事故案例:


2024年05月20日03时27分许,张某铭醉酒后驾驶贵DLD9**号小型轿车,在思南县思唐街道办事处思丰停车场路段行驶过程中,撞上停放在停车位上的贵A61Z**号小型轿车和贵D70A**号小型轿车而肇事,肇事逃逸过程中途径梧桐大道水麻坨路段时,又撞上道路边行道树而肇事,共造成三车及行道树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民警赶赴现场后发现驾驶员张某铭满身酒气,经民警对张某铭现场酒驾含量呼气测试结果为100mg/100ml。

当事人张某铭醉酒后(经司法鉴定中心对驾驶人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进行检验、鉴定,其结果为85.72mg/100ml)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十二条第二救:“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和《十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救:“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勱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张某铭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四)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五)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而醉酒驾驶机动车已触犯刑法,是犯罪行为!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真正做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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