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自治区级中医药(蒙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设办发〔2024〕201号)要求,为加强全区中医药(蒙医药)继续教育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中医(蒙医)专业技术人员学习需求,现组织申报2025年度中医药(蒙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治区级中医药(蒙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人社发〔2017〕3 号)要求,申报2025年度自治区级中医药(蒙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二)申报内容应遵循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原则,包括:中医药(蒙医药)学术思想传承、临床与理论研究进展,新理论、新方法、新信息、新成果推广,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等。(三)申报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充分体现中医药(蒙医药)特色优势。(四)申报单位需登录自治区级中医药(蒙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nmzyjj.tcmjy.org),据实填写《2025年度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一)继续教育工作是培养人才,提高综合素质,推进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二)自治区级中医药(蒙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立项后,按要求在2025年度内执行。(三)自治区级蒙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参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科分类及代码》填写。(四)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自治区中医医院、自治区中蒙医药研究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申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项目均不得少于15项,所有二级以上中医(蒙医)医疗机构必须申报。(五)2025年度中医药(蒙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及执行情况,将列入自治区振兴中医药(蒙医药)行动2025年考核指标。(六)2025年度国家级中医药(蒙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时间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471—6944321、4009008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