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公布

政务   2024-11-29 20:13   浙江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4年11月29日温州市鹿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黄海浪为温州市鹿城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和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29日温州市鹿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汤苗苗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林毅的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东郊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严永乐的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西郊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29日温州市鹿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谢毅特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孙海燕的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增补温州市鹿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决定

2024年11月29日温州市鹿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温州市鹿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增补:刘玉东、黄浩宇为温州市鹿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剑波等辞去温州市鹿城区第十届

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4年11月29日温州市鹿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和代表本人提出的辞职请求,经会议审议决定,接受王剑波、毛新奇、刘万成、李利法、何快、林杰、郑向远、徐晓斌、黄小忆、黄存伟、黄休休、谢文剑辞去温州市鹿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郑向远的温州市鹿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2024年11月29日温州市鹿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温州市鹿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关于王剑波等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确认王剑波、毛新奇、刘万成、李利法、何快、林杰、郑向远、徐晓斌、黄小忆、黄存伟、黄休休、谢文剑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其温州市鹿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特此公告。




来源:温州鹿城发布

一审:芸芸

二审:慧慧

三审: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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