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有轨电车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的委托,就其要求采购的有轨电车售检票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XY2025-ZXZB-G-00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有轨电车售检票系统改造项目,详见第四章招标书。
三、采购总预算:人民币叁佰伍拾肆万陆仟壹佰伍拾元整(¥3546150.00)
四、交货及服务期:服务周期为2年。服务期内根据采购方要求,分批次完成改造,每批次改造完成时间为90天。
五、质保期要求:每批次改造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质期 2年。
六、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近五年内(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五年,不含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至少承揽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为下列项目或其中之一:
A.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自动售检票系统集成或系统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应当包括终端检票设备、核心票务系统)
B.城市轨道交通行业互联网票务系统集成或系统改造项目(应当包括互联网票务平台、线路AFC系统终端设备及相关软件改造内容)
注: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如单项合同包含多个专业或系统的,则该合同内容 须包含上述类似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金额以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③投标人应提供类似项目业绩 的合同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上合同文件及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备查。④如业 绩为联合体业绩,则仅对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予以认可。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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