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

政务   2024-11-28 20:00   山东  

11月28日,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承志,副主任黄向军、赵新年、李绪苹、夏艳华、孙胜晖出席会议,副区长国先占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专项工作评议被评议事项职责部门工作报告,并进行了询问和测评;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区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博山区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依法通过了有关人事任职及代表辞职事项。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镇街人大负责同志、人大机关干部,要认真学习研读宣传修改后的监督法,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关键环节,锻造过硬本领,让人大监督真正长出“牙齿”,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努力形成环环相扣、久久为功的监督闭环。被评议事项职责部门要正确对待测评结果,既从已有的工作成绩中提炼经验、增强信心,又以评议为镜,查短板、明弱项,聚焦区委确定的重点攻坚突破事项,聚焦群众所思所难所盼,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在全区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上取得更好成绩。区政府及区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政府债务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一系列要求,提高政治站位,防范化解风险,杜绝“跑冒滴漏”,严守安全底线,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发挥最充分的效益。被任命人员和被评议人员要牢记初心使命,不断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将“司法为民”落实到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各环节,注重能力培养和作风建设,自觉接受监督,以经得起实践检验和时间评判的履职业绩为法治博山建设作出贡献。

全媒体记者 刘亚林

博山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有关报告表决结果公告

博山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编辑|张 艳 编审|郑 璇

审定|高 鹏 监制|刘泽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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