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赛发布】2024年“全能王”全国钓鱼锦标赛总决赛竞赛规程

文摘   2024-10-26 06:00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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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能王”全国钓鱼锦标赛总决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湖北省钓鱼协会

荆门市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

沙洋县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沙洋县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

沈集镇人民政府

乐山湖国际垂钓中心

四、运营单位

华体武汉体育有限责任公司

荆门鄂西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五、冠名单位

湖北荆品油脂有限公司

六、支持媒体

央视新闻+、新华社现场云、中国网、中钓频道,人民日报、党建头条客户端、中国日报网、环球网、网易新闻、第一视频、荆楚印象直播间、渔乐有约、新浪新闻、腾讯视频、今日头条、百度新闻、中搜搜悦、新浪微博、优酷视频、爱奇艺、哔哩哔哩、一直播、虎牙直播、企鹅直播;人民网、新华网、凤凰网、腾讯、搜狐、新浪、网易、百度、环球体育日报、天空体育、体育世界、中国体育网、体育快讯、每日体育报、体育巴士、中国体育资讯、体育之星、快乐垂钓频道、四海钓鱼频道、CAA 官网、《搏鱼天下》电子刊、海峡钓鱼网、中钓聚力小程序、荆门九派通、沙洋融媒等、快手、抖音。

七、指定用品提供商

全程指定鱼饵、渔护:湖北老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全程指定服装:湖北老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决赛指定钓竿:湖北老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决赛指定钓箱:湖北老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八、参赛人员

(一)2024年“全能王”全国钓鱼锦标赛(山东东平站、 新疆疏勒站、上海站)三场分站赛分别获得入围总决赛资格的40名运动员,计120人(重复运动员依次顺延);

(二)东道主8名运动员。

以上共计128名符合资格参赛运动员。

九、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9~10日
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乐山湖国际垂钓中心

十、比赛项目

(一)3.6米手竿钓鲫鱼尾数赛,有效鱼为鲫鱼。

(二)4.5米手竿钓对象鱼尾数、重量双积分赛,有效鱼为鲫鱼。

(三)5.4米手竿钓5尾大混合鱼重量赛,有效鱼为鲫鱼鲤鱼草鱼。

(四)5.4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有效鱼为鲫鱼鲤鱼草鱼。

十一、竞赛办法及成绩计算方法

(一)预赛

每个运动员通过抽签分别参加上述4个项目比赛,共进行一天四场,每场比赛70分钟。按每个运动员四场比赛,共计五个积分的总积分排定个人预赛名次。如总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单场积分优劣,总重量,总尾数,如再相同抽签决定名次。取前八十名进入复赛。

(二)复赛

进入复赛的选手通过抽签分别参加4.5米手竿钓对象鱼尾数、重量双积分赛和5.4米手竿钓5尾大混合鱼重量赛2个项目比赛,每个项目进行一场,每场比赛70分钟。按每个运动员2场比赛,共计三个积分的总积分排定个人复赛名次。如总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单场积分优劣,总重量,总尾数,如再相同抽签决定名次。复赛第4至50名为最终成绩,复赛前三名进入决赛。

(三)决赛

复赛前三名运动员进行5.4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决出冠、亚、季军。比赛在混合鱼池分三节进行,有效鱼为鲫鱼、鲤鱼、草鱼。每节比赛时间为30分钟,前两节比赛结束后运动员按序换位,按三节比赛的总重量确定名次,如总重量相同,则以三节总尾数为副本分。

1.如两人均相同,重新抽签进行15分钟加时赛,再相同,在原钓位进行金鱼制胜法,排定冠、亚军或亚、季军。

2.如三人均相同,重新抽签进行15分钟加时赛,再相同,在原钓位进行金鱼制胜法,以上鱼先后顺序排定冠、亚、季军。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总成绩获得冠军的运动员,可直接评定为三级竞钓大师,不受分值限制。

(二)总成绩前50名获得中国钓鱼运动协会一类赛事运动员等级积分;冠军荣获2024年度“全能王”荣誉称号。

(三)取前20名的运动员给予奖励,奖金总额106000元,获得奖金的运动员需依法纳税。

第一名:奖金50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二名:奖金20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三名:奖金10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四名:奖金5000元,证书一本;

第五名:奖金3000元,证书一本;

第六名:奖金2000元,证书一本;

第七至十名:奖金1500元,证书一本;

第十一至二十名:奖金1000元、证书一本。

十三、赛事服务费、报名、报到

(一)赛事报名

1.报名方法:运动员须通过“中钓会员”小程序完成报名流程。具体步骤为:进入小程序主页,点击“赛事”按钮进入赛事页面,然后选择“淡水竞技”类别,随后点击相应赛事的“报名”按钮并按照提示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运动员可在小程序“会员中心”的“我的订单”中查看报名详情。报名网络管理员:李毅,联系电话:17710388898。

2.报名截止与资格顺延。

(1)符合条件的120名运动员需在指定截至时间前完成报名,具体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18:00。

(2)如果在截止时间前,实际完成报名人数未达120人,则从各分站赛总成绩排名中顺延额外10名运动员获得参赛资格,并将报名截止日期顺延一天。新增资格的运动员与之前未报名的运动员需在新的截止日期前竞争剩余名额。

(3)若顺延后的截止时间前仍未达到120人报名,则继续以相同方式进行资格顺延和截止日期延长,直至报名人数达到120人为止。

3.赛事服务费与换人规定

(1)总决赛免收赛事服务费。为了保证参赛人数,运动员报名时需要缴纳1000元参赛保证金。在运动员正常参赛后,保证金全额原路退回。

(2)运动员成功报名后,如果未能参赛,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3)运动员成功报名后,不允许更换参赛人员。

(二)赛事报到

参赛运动员请于2024年11月8日10:00- 15:00到乐山湖国际垂钓中心(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沈集镇彭堰村村委会旁1000米)办理报到手续,领取参赛用品。

十四、裁判员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负责选调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分区裁判长、成统裁判长,其他辅助裁判人员由承办方选派。

十五、举报、申诉

(一)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其他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1.举报者需实名制;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4.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二)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分区裁判长对本人成绩统计有异议,本人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三)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十六、免责声明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

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
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七、其他事宜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十八、解释权本规程由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负责解释。


2024年“全能王”全国钓鱼锦标赛总决赛

竞赛规则

一、运动员违规处罚分为:

(一)警告(出示黄牌):

(二)加罚积分3分;

(三)取消比赛资格(出示红牌);

(四)上报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追加处罚。

二、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情节较轻,未造成影响成绩结果或比赛正常进行,听从裁判劝阻并及时改正的,应给予黄牌警告。

(一)钓箱(或其他钓具)应按钓位线的指示摆放,边沿不得超过池壁,支杆架的方向应对准钓位线箭头的方向。

(二)竿包及护包(或其它钓具)放在指定位置,运动员的参赛证随身佩戴。

(三)钓箱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均不得大于80厘米、 60厘米和50厘米;渔护口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比赛时入水深度不得小于30厘米;抄网头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抄网总长度不得大于360厘米。

(四)指定用饵的比赛,入场后应将钓具放离钓位后80 厘米处,主动打开钓箱、渔护包和竿包等,自觉接受裁判员的检查。

(五)赛前非校验钓组时间,不允许任何钓组入水。

(六)运动员必须独立完成赛前准备(进入钓位、组装钓组、调制饵料)和垂钓过程。

(七)运动员必须手持竿把垂钓。手竿的抛竿方法必须是:竿尖在前、竿尖由下往上、由后往前的运动。抛竿过程中无论何原因抛出本垂钓区范围,应立即主动收回重新抛竿。

(八)中鱼后,鱼串离本垂钓区,应尽快将鱼遛回,不得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九)比赛期间运动员必须在自己钓位,有事离开钓位时,须经分区裁判长同意。

(十)比赛中运动员不允许接受任何人指导和指导其他运动员。

(十一)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接着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十二)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十三)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十四)比赛中禁止在钓位上吸烟、接打手机等通讯工具和使用发声计时器等影响他人比赛的物品。

(十五)运动员任何时候都应主动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饵料的检查。

(十六)比赛结束,未计量前,不管有无渔获运动员不 得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

(十七)比赛结束后,应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

(十八)赛事组织委员会发放的服装及指定钓具必须穿戴和使用。

(十九)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三、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影响到比赛成绩或比赛秩序但情节较轻者;或本次赛事中两次被黄牌警告者,应给予积分赛制加罚积分3分。

(一)手竿钓组必须是由:手竿、单立漂、主线、子线、漂座、单铅座(含铅)和钓钩组成,不能增加或减少配件;

钓竿长度不得超过规定竿长的(正负)3厘米;漂座底部处主  线至漂尾尖的长度不得大于50厘米;底钩至漂座的距离不  得小于60厘米;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的30厘米;必须使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钓尖的钩); 钓钩的数量不得超过2枚。

(二)运动员进入钓位后,赛前非校验钓组时间,不得故意将线组入水。

(三)运动员必须在钓位上扬竿,在垂钓区作钓。只允许使用组委员会规定的套数钓组进行比赛。

(四)运动员应坚持自钓、自取和自存的原则。

(五)运动员的渔获必须回到水体后,才允许下一次抛竿。

(六)中鱼后,不得故意放大遛鱼区域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七)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八)比赛中无效鱼不得入护。

(九)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接着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十)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十一)比赛中禁止在钓位上吸烟、接打手机等通讯工具和使用发声计时器等,不能影响他人比赛。

(十二)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入护的鱼无效。PK赛压哨鱼必须解鱼入护,禁止强行入护。若强行入护:尾数赛计量时需扣除强行入护的尾数;重量赛需减去所有入护鱼的最大一尾重量。

(十三)比赛结束,未计量前,运动员不得故意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严禁随意走动,围观计量。

(十四)比赛结束后,应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故意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

(十五)运动员不得有针对技术官员、其他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行为。

(十六)赛事组织委员会发放的服装及指定钓具必须穿戴和使用。

(十七)比赛间隙和比赛结束后,无故不配合接受赛后 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者。

(十八)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 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四 、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红牌取消本次比赛资格的处罚。

(一)任何时间不允许毁窝。

(二)本场比赛为指定用饵的比赛,运动员不得携带任何与饵料有关的物质及物品。

(三)任何时间不允许锚鱼。

(四)所有渔获必须计量,不得将渔获倒掉。

(五)在赛事活动中不允许有故意换人、换位等弄虚作假行为。

(六)违反第二项内容的相关条例规定,情节严重者。

五、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上报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追加处罚。

(一)在赛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二)违反饵料规定情节严重者。

(三)比赛结束后,不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 情节严重者。

(四)无故不参加颁奖,违反颁奖礼仪,情节严重者。

(五)因对裁判个人的问题或成见,通过媒体评论,质疑技术官员整体,否定整个比赛,而损害本项目的声誉,情节严重者。

(六)参与与赛事有关的一切有价赌博行为,情节严重者。

(七)有影响比赛结果的行贿和受贿行为,情节严重者。

(八)违反第四项的相关条例规定,影响恶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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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运动协会(CAA)授权电子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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