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深圳市南山法院发布“零钱罐”平台案件执行领款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305执300号
本案待退赔集资参与人:
本院依据(2021)粤03刑终333、334号刑事判决,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陈勇、陈葆劲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一案(“零钱罐”平台),现依法发放案款。涉案待退赔总金额为1879297527.91元,待退赔集资参与人为48440人,本次发放案款为115381580元,按约6.14%的退赔比例发放给上述集资参与人。
现以公告形式通知集资参与人办理领款手续,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录微信小程序“深圳移动微法院”,实名验证通过后,进入“地方特色-涉众案件登记”板块填报个人领款信息。集资参与人申报的银行账户需为本人名下常用的I类储蓄账户,经核实集资参与人收款账户信息无误的,本院将分批划付;对虚假申报、冒领的,本院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 1:本案退赔对象和各集资参与人待退赔金额、首次退赔金额?
答:本案退赔对象为本金未足额受偿的集资参与人,即投资金额大于提现金额的投资者,提现转出的回报、利息等属于提现金额。本案待退赔总金额为 1879297527.91 元,本次可退赔金额为 115381580 元,退赔比例约为 6.14%。集资参与人可在收到本次退赔金额后自行计算个人退赔金额,计算方法:个人待退赔金额≈个人本次退赔金额÷0.0614。
问题 2:一定要使用投资时的银行账户来领款吗?
答:集资参与人领款的银行账户需为本人名下常用的 I类银行储蓄账户,提交前请确认该账户不存在被冻结、被限制收款金额或休眠状态等情况,否则将无法收取本案款项。
问题 3:集资参与人已更改姓名的,如何办领款?
答:已更名的集资参与人暂无法在“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办理领款手续,有该情况的集资参与人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邮寄(收件信息详见文末)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新姓名)、户口本复印件(或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等证明更名事实的材料)、填写好的收款账户确认书(详见本公告附件 3,填写新姓名并备注原姓名)、本人新姓名名下的收款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本人手持身份证和收款账户确认书的照片打印件各 1 份,并需在1述文件空白处签名、按手印,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问题 4:集资参与人已去世的,如何办领款?
答:已去世的集资参与人亲属可通过公证方式确定继承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继承人范围、继承本案项下退赔款等内容),若确定由多名继承人继承的,公证时请指定由其中一名继承人向本院办理领款手续,收款账户确认书填写已确定的继承人收款信息。公证流程及所需材料等详情请自行咨询公证部门为准。请有前述情况的集资参与人亲属在办理完上述公证程序、取得公证书后,向本院邮寄(收件信息详见文末)公证书原件、填写好的收款账户确认书(详见本公告附件 3)、收款人身份证正反面、收款人收款银行卡正反面、本人手持身份证和收款账户确认书的照片复印件各 1 份,并在上述文件空白处签章、按手印,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问题 5:领款人是公司法人、港澳台或外籍人士的,如何办领款?
答:因微信小程序暂不支持公司法人、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类集资参与人线上填报领款信息,请该类集资参与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邮寄(收件信息详见文末)填写好的收款账户确认书(详见本公告附件 3)、身份证件(或营业执照)、领款人本人的收款银行卡正反面及本人手持身份证件和收款账户确认书的照片复印件各 1 份,并需在上述文件空白处签名、按手印或盖公章,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问题 6:已在线上完成申报的集资参与人多久能收到款项?
答:因涉案人数众多,需分批依次划付,请集资参与人耐心等待,有问题请联系专线 0755-86608443。
问题 7:个别集资参与人在通过微信小程序“深圳移动微法院-地方特色-涉众案件登记”中校验不通过怎么办?
答:请联系专线 0755-86608443。
问题 8:错过了本次申报领款时间怎么办?
答:请先行在“深圳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申报,若无法完成申报的,请联系专线 0755-86608443。
本案收件信息: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 26 号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610 室。
收件人:“2022 执 300 号”零钱罐案(请准确填写收件人信息,以免混淆),收件电话:0755-86608443,并在邮单备注:投资人申报材料。邮寄后请自行保留好邮寄底单备查。
来源 | 爱辉区财政局
编辑 | 李洪洋
责编 | 张晓莹
审核 | 李雪 邵妍
监制 | 贺雁鸣
投稿邮箱:ahqxcbwx20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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