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县直第一小学2024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文摘   2024-08-14 12:20   河北  

一、招生原则

按照《清河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县教育局划定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截止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招生流程

1、 8月16日8:00——8月18日18:00,请家长扫描“清河县2024年公办中小学招生报名登记平台”二维码,填报报名信息,每个学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

附:“清河县2024年公办中小学招生报名登记平台”二维码

注:按系统提示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凡上传材料不全、不实、不符合要求的,审核时取消资格。

2、8月20日-22日审核学生报名登记信息。

3、8月28日发放学生入学通知书。

三、招生范围

1、三羊街以北,长城街以南,西环以东,红都花园西侧胡同南北延伸以西;2、长江街以北,三羊街以南,西环以东,华山路以西。

四、招生录取顺序

第一批次:录取招生服务区内户口房产一致且在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学生监护人需提供:①招生片区内户口簿,②房屋产权证明(不动产证书或已签约的购房协议)。

第二批次:录取招生服务区内户口房产一致直系三代同户口同居住,且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片区内房屋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①招生片区内户口簿,②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协议(房产为第一代户主),③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无房产证明。

第三批次:录取招生服务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户籍不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①房产证明材料,②原住地户口簿。本批次录取时,如果辖区内学校学位已满,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第四批次:录取招生服务区内进城随迁子女和工商业者子女且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①户口簿,②随迁子女父母的居住证(依法在公安机关取得的),③工商业者需提供注册满六个月的工商营业执照,④房屋租赁合同。本批次录取时,如果辖区内学校学位已满,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五、现场审核及实地核验

1、根据学校的电话通知日期,自8月20日开始,新生监护人带孩子分批到校现场审核学生的入学材料。持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到校验证(原件装一个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写清名称及件数;复印件装一个档案袋。报名登记后学校留存原件和复印件两个档案袋,原件经过二次审核后,电话通知及时取回)。

验证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未接到通知者22日下午到校验证。 

(1)户口在招生范围村子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需提供孩子及监护人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包括户口本的户主、监护人和适龄儿童页。

(2)录取招生服务区内户口房产一致直系三代同户口同居住,且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片区内房屋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需提供以下原件:a、招生片区内的户口本。b、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房产为第一代户主)、购房发票及契税发票、近三个月的水电费等单据。  c、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名下无房产证明等。复印件包括户口本(户主、监护人、适龄儿童页)及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监护人名下无房产证明。

(3)录取招生服务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户籍在服务区和不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需提供以下原件:a、户口本。    b、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契税发票、近三个月的水电费等单据。复印件包括户口本(户主、监护人、适龄儿童页)及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4)录取招生服务区内进城随迁子女和工商业者子女且在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①服务区内进城随迁子女监护人需提供以下原件:a、户口本 b、随迁父母子女居住证 c、房屋租赁合同;d、近3个月的水费、电费等单据。②、服务区内工商业者子女监护人需提供以下原件:a、户口本;b、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2024年3月1日以前的);c、沿街商铺租赁协议及门头照片;d、近3个月的水费、电费等单据;复印件包括户口本(户主、监护人、适龄儿童页)、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沿街商铺租赁协议复印件和门头照片。

2、8月23日-27日,学校指派招生人员入户核实是否属于招生范围,是否实际居住,并到相关部门验证户籍、房产、营业执照等材料是否真实一致。

六、其他说明

(一)网上填报信息与现场审核资料需一致、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造成适龄儿童不能正常入学的,由儿童监护人承担后果。涉嫌造虚假证件者,交公安部门处理。(二)监护人一般是指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是由法律规定的其他自然人。(三)截止报名前,有购房合同但未交工、未入住的,不作为适龄儿童入学的依据。(四)监护人的房产证因房屋贷款在银行质押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温馨提示:

1、请各位符合条件家长及时为孩子报名,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而造成适龄儿童不能正常入学的,由监护人承担后果!报名平台请慎重填写信息,并保证你所填写的电话畅通。

2、招生咨询电话:8160561   13785961256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2:30——6:00 

请家长在工作时间电话咨询


为确保信息畅通,请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关注县直第一小学公众号,我校将及时在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和招生工作进展情况。

河北省清河县县直第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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