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事,据媒体此前报道,11月5日,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曾发布情况通报称,经查,网传信息不属实,无被性侵和自杀行为,排除刑事案件发生。
经排查监控视频和走访当事人,11月2日23时22分,曹某(男,32岁)和孔某某(女,36岁)在东环路西一巷某餐饮店与朋友就餐结束后,两人在路边等车返程。期间,孔某某因醉酒在路边花圃处呕吐及因站立不稳多次摔倒,曹某见状上前搀扶。该过程被路人拍摄发至微信群后,被他人捏造不实信息发布上网。
今天(11月8日),柳州市公安局鱼峰分局再次发布通报称,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造谣传谣人员朱某慧(男)予以刑事拘留,对胡某颖(女)、郦某颖(女)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对李某垚(女)、范某权(男)、李某扬(男)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金;对周某善(男)给予行政拘留。
责编:李杉 审核:若文 终审: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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