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10月1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肖新平(副厅级)涉嫌受贿、民事枉法裁判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民事枉法裁判罪对肖新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肖新平 资料图
【1】
曾以“萧逍遥”的笔名活跃于文坛
被誉为法学文学“双栖作者”
公开资料显示,肖新平出生于1963年2月,湖南省隆回县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三级高级法官。
肖新平曾任娄底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正处级)、党组书记,娄底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等职,2017年1月当选长沙市中级法院院长。
2022年1月,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出新任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新平卸任。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4月9日消息,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肖新平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媒体报道,肖新平还曾以“萧逍遥”的笔名活跃于湖南省文坛。在其被查前一个月,多家湖南媒体曾报道湖南作家萧逍遥的散文集《逍遥剑法》获2023年度中国散文年会“十佳散文集奖”。
湖南媒体当时介绍,萧逍遥,本名肖新平,法学、文学“双栖作者”,作品见于《中国作家》《人民日报》《中国文艺家》《作品与争鸣》《湖南文学》《散文选刊》等报刊。
【2】
知纪违纪,执法犯法
特权思想严重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9月25日通报,肖新平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肖新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漠视党纪国法,知纪违纪,执法犯法;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调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提拔干部;特权思想严重,利用司法权力为亲属谋取私利;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家风不正,对子女失管失教;以权谋私,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肖新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肖新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0月8日,最高检发布通报,肖新平涉嫌民事枉法裁判一案,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并于近日侦查终结,移送该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审查起诉。同时,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的其涉嫌受贿案一并移送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