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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一直是大家关心的热点
注意啦
2024年11月1日起
临安公租房申请条件等事项有新调整
一起来看看具体变化吧
《关于调整杭州市临安区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审核工作的通告》
来源:临安区人民政府
https://www.linan.gov.cn/art/2024/10/28/art_1229262391_4309547.html
1、申请人具有临安区常住户籍3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可支配收入以民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申请家庭在临安区无房且3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4、申请家庭财产以民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申请家庭财产须符合以下要求:
申请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机动车辆核定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
(上下滑动查看)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临安区常住户籍3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0235元(按照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3、申请家庭在临安区无房且3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4、申请家庭财产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321670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上下滑动查看)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临安区常住户籍,或持有临安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临安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临安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0235元(按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5、申请家庭财产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321670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6、申请家庭在临安区无房且3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7、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临安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区域内无住房资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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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临安区常住户籍,或持有临安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申请人在临安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临安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0235元(按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5、申请家庭财产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321670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6.申请家庭在临安区无房且3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7.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临安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临安区内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区域内无住房资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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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属在本区公交系统、环卫系统从事一线工作的在职职工,与公交系统、环卫系统及所属企业签订 1 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临安区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 6 个月以上;
2、申请家庭在本区无房且3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申报时未享受区公交系统集体宿舍等居住设施,未通过环卫设施管理用房、 社区用房、单位集体宿舍等途径为申请人解决过住房。
3、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0235元(按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4、申请家庭财产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321670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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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图网_401251733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住房、收入、财产等家庭经济状况,依托省大救助系统汇总核对信息并反馈核对报告,作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认定或年度复核的主要参考依据。对情况复杂的,住房保障部门还可依托其他主管部门的共享数据进行核对,或由申请人补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人口、住房、就业、户籍、婚姻、财产、收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报告。住房保障部门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实行年度复核,并可根据住房保障工作需要,对保障对象的人口、住房和社保缴交等情况进行不定期动态核查。
经年度复核或动态核查发现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应按有关规定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或停止领取货币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从申请受理到保障资格确认完毕,办理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遇复杂情况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办理时限不超过45个工作日
本通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2024年11月1日(含)以后申请(含资格续审)临安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
应该还有不少小伙伴好奇
杭州市本级的公租房
的申请条件是怎么样的呢
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啦
↓↓↓
杭州市本级公租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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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ID500787290
杭州市本级公租房申请入口
申请人线上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App渠道申请,线下申请则可咨询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公租房线上申请具体方式如下:
电脑端申请入口: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
手机端申请入口:“浙里办”app下载
还可以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跳转【杭州本地宝】公众号,根据下方指引获取公租房申请入口、材料、进度查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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