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晚,东营公安分局接到辖区内某小区居民刘女士报警称,有人在微信群对其进行辱骂,接到报警后,为降低负面影响,办案民警迅速将嫌疑人冯某传唤到案。
经调查,冯某发现其丈夫与刘女士往来信息暧昧,就怀疑刘女士与其丈夫存在不正当关系,冯某一气之下,在百余人的微信群中使用偏激言辞肆意辱骂刘女士,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询问,冯某对其在微信群内辱骂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东营公安分局依法给予冯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在微信群内进行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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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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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法律顾问:山东汇研律师事务所 王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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