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车主在日常使用中可能会遇到不小心丢失、损坏登记证书等情况,别担心!今天教您如何解决!
都需要哪些材料呢?
我们往下看~
1. 车主为个人的:
(1)机动车所有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场办理补领登记证书业务(不可代办)
2.车主为单位的:
(1)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3)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3.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凭《公证书》等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办理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1.车主为个人的:
(1)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原机动车登记证书
2.车主为单位的:
(1)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3)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注:以下业务可代办
①为个人车主代办:受托人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书(可通过"交管12123" APP 申请电子委托)
②为单位用户办理:受托人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
注:温馨提示:机动车在抵押/质押登记期间的,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质押权人共同申请。
来源:邯郸交巡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