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亿元!提前发放

文摘   2025-01-12 18:41   湖北  




年节将至,为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节,宜昌市民政局提前谋划、积极筹措资金,为特殊困难群体提前发放1-2月救助金。预计全市将在1月15日前发放各类社会救助金1.8亿元,惠及11万困难群众。

为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宜昌市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标准逐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880元和680元,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144元和884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

此外,按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要求,民政部门将随时在物价上涨达到条件时,配合发改部门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若出现自身无力克服的基本生活困难时,可拨打市级社会救助热线0717-6223440及各地24小时社会救助热线寻求帮助。

1.因急难事故导致短期临时基本生活困难时,可申请临时救助,小额临时救助可在村(社区)直接办理;
2.家庭出现自身无力解决的长期基本生活困难时,可申请低保;
3.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时,可申请特困供养;
4.医疗自付费用较大导致生活困难的,可申请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



点击查看大图


来源 | 宜昌发布、三峡日报、三峡新闻

整编 | 点军发布

编辑 | 崔雪琴

审核 | 詹文琦

终审 | 熊向华

点军发布
传递政府声音,提供服务咨询,倾听社情民意,回应社会关切!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