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监测和安全中心联合会商结果,1月17日至月底,全省扩散条件转差,尤其是1月20日至23日,扩散条件显著转差,持续偏东气流,湿度显著增加,区域风力较弱,全省大部分地方将出现3至4天中重度污染过程。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减少污染排放、降低污染等级、缩短污染时长,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清丰县已于1月18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根据清丰县政府《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的通告》等相关规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烟尘和有害气体,危害健康,且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品,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极易引发火灾,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威胁。每年都有人因为燃放烟花爆竹炸伤自己以及无辜的路人,甚至引起火灾,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再加上目前正是呼吸道疾病的高发期,少一点空气污染,更有利于患者们的恢复,也有利于咱们大家的身体健康!
为了广大居民朋友们的平安健康,请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共同抵制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 2025 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的通告》
规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
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让城市家园更加美丽
文明清丰更加平安和谐
终审:任宏进 潘帅谦
审核:徐登昭
编辑:秦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