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4日政协承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政协承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界别讨论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切人民群众福祉,精准选题、充分调研、深入思考,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踊跃提交提案,为加快“生态承德、经济强县”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截至2025年1月14日13时30分,大会秘书处提案组共收到提案132件。依据《政协承德县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经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查,立案130件,不予立案转有关部门办理2件。立案提案中:委员提案118件,占90.8%;委员联名提案10件,占7.7%;专委会提案2件,占1.5%。立案提案中:涉及经济建设方面24件,占立案总数的18.5%;涉及三农方面10件,占立案总数的7.7%;涉及城市管理方面49件,占立案总数的37.7%;涉及社会事业及民生方面的45件,占立案总数的34.6%;其他方面提案2件,占立案总数的1.5%。
从审查情况来看,本次会议提案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提案有高度。提案选题精准,立足党政所需,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多数提案建言建到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与时代发展合辙、与党政工作同频、与群众需求共振。二是提案质量好。提案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反映情况与注重调研相结合、提出建议注重与客观现实相结合,直面问题,建议措施具体,具有较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提案有温度。委员们坚持以人为本的立场,关注群众生活点滴,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抓住民生领域特别是身边人身边事提出提案,承载着民意,汇聚着民智,传递着民情民心,饱含着为民温度,体现政协提案工作小切口、大民生的指导方针,体现出政协委员浓厚的为民情怀。
大会闭幕后,对已立案的提案,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将会同县“两办”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通过提案工作信息化平台转交有关单位办理。对未予立案的提案,与委员协商后重新提出或作为意见建议转有关部门参阅。继续施行“1+10+10”重点提案督办机制,开展“1号提案”、重点提案和实事提案遴选工作,强化督查督办、跟踪落实和协调服务。同时也请委员们积极参与提案协商活动,加强沟通,增进共识,及时反馈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共同推动提案工作再提质量再增效果。对会后收到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将作为平时提案及时审查,按规定交有关单位承办。
各位委员,本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已圆满完成,希望各位委员在闭会期间继续通过平时提案的形式,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建真言、谋良策、出实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