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补18000元!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再提高!

政务   2024-11-15 16:03   吉林  


  

松原市广大消费者:
  为进一步增强我省汽车置换更新政策的吸引力,促进汽车消费,结合我省汽车置换更新工作开展以来的实际情况,决定提高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一)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分档予以补贴:
  价格5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5000元;
  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0000元;
  价格10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5000元;
  价格1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8000元。
  (二)新购车辆为传统燃油乘用车的,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分档予以补贴:
  价格5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4000元;
  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8000元;
  价格10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2000元;
  价格1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6000元。
  补贴标准调整后,符合条件的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均按新标准予以补贴。已按此前标准发放的,按新标准补齐差额。

  《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实施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松原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14日



来源:松原市商务局
初审:邓艳平

复审:张 维

终审:孙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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