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多地发布:延长产假、发放补贴!

政务   2024-11-09 12:01   湖北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
从4方面提出系列生育支持措施
强化生育服务支持
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
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
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
……


近日
湖北多地出台鼓励生育相关政策、意见

提供延长产假、发放生育补贴

提供教育、住房等政策支持
↓↓↓

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

发布生育补贴政策


近日,荆州纪南文旅区发布生育补贴政策,对夫妻双方均为荆州市内户籍,自2023年7月24日起共同依法生育的二孩或三孩自出生起一直落户在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的家庭给予生育补贴。


二孩家庭一次性补贴6000元、三孩家庭一次性补贴12000元。生育双胞胎、多胞胎按子女个数计算。生育补贴政策按照居民自主申报的原则实施,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2023年7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二孩或三孩家庭,申报时限截至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或三孩家庭,应在二孩或三孩出生1年内申报。逾期未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得要求补领。


孝感出台鼓励生育若干措施


孝感市近日出台《孝感市鼓励生育若干措施》,自2025年1月1日起,夫妻一方为孝感市户籍且符合政策生育的家庭,将享受育儿补贴、产假补助以及教育、住房等方面政策支持。


围绕降低孕育、生育、养育成本,为符合条件的对象免费提供1次彩超孕检、无创DNA基因检测,发放住院分娩补助、辅助生殖补贴,让符合条件的对象从孕育开始享受政策关爱。


符合政策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妇女,产假分别延长至7个月、8个月,符合条件的产妇每月发放产假补助600元;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子女在本地落户的家庭,每月分别发放300元、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幼儿满3周岁。职工生育后,所在工会可以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孝感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推进公办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列支工会经费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对新建托育机构给予补贴,鼓励用人单位对子女在3岁以下的职工实行弹性工作制。此外,婴幼儿在市内备案的托育机构入托的,每人每月可领300元托育补贴。


孝感明确,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覆盖所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实施“长幼随学”,多子女家庭可申请子女在同一学段同时就读同一学校(学区),或就读附近学校。


在落实住房保障方面,对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在孝感中心城区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此外,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先纳入公租房保障。


强化生育保障,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实现应缴尽缴。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和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女性,按照(参照)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享受产前检查、住院分娩、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恩施来凤出台鼓励生育8条意见


根据意见,生育二孩的来凤县户籍夫妇,且新生儿落户该县的,可以享受1.29万元补贴及在来凤县城20平方米购房奖补。生育三孩的来凤县户籍夫妇,且新生儿落户该县的,可以享受1.63万元补贴及在来凤县城40平方米购房奖补。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籍,在2024年11月1日后户籍首次迁入来凤县且新生儿落户来凤县的,生育一孩时可享受来凤县户籍夫妇生育二孩时享受的政策。


符合法律规定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妇女,分别享受产休假6个月、7个月、8个月,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分别累计享受10天育儿假。除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女职员外,其他生育二孩、三孩的来凤县户籍夫妇,按每月600元标准分别享受7个月、8个月补助。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专项附加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生育二孩、三孩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女职员在职称评聘、职级晋升、职员等级晋升等方面享受相关激励政策。


同时,推进来凤县妇幼保健院母婴护理康复中心建设和中西医结合医院母婴护理康复中心建设;取消生育证办理,落实生育登记制度;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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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青春湖北综合整理自人民日报、湖北发布、湖北日报、荆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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