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举报线索受理方式的通告

政务   2025-01-07 17:37   陕西  



榆阳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举报线索受理方式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榆阳。榆阳区扫黑办现面向社会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举报线索受理方式,特通告如下:


一、受理线索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信息网络、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金融放贷、卫生健康、教育、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占地、滥开滥采、侵占破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黑恶犯罪、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 “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及“软暴力”追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组织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二)其他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受理方式


榆阳区扫黑办、各乡镇(街道)及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扫黑办地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附后。举报电话在工作时间畅通,如遇有紧急情况或在非工作时间举报电话接通不畅,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三、相关要求


1.举报人尽可能全面详细提供情况,包括被举报人员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主要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鼓励实名举报。


2.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不得虚构或者恶意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受理单位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执行保护和保密措施,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通告



榆阳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7日         


编辑:李金铭

责编:叶   昕

审核:何树峰

编审:政研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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