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增强发展动能,按照省、市促消费工作要求,我市组织开展2025“汽车欢购季”暨发放购车补贴活动,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本次活动发放新车购车补贴3500万元,先到先得,额满为止。
对个人购买7座及以下乘用车给予以下补贴:
1.购买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乘用车,每台车给予3000元补贴;
2.购买10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乘用车,每台车给予4000元补贴;
3.购买15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乘用车,每台车给予5000元补贴;
4.购买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乘用车,每台车给予6000元补贴;
5.购买30万元以上乘用车,每台车给予7000元补贴。
(一)商家参与条件:在大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且进行独立结算,有带动作用、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乘用车新车销售商家自愿报名参加。
(二)消费者参与条件:所有在我市新车销售合作商家购买7座及以下新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均可享受补贴。
消费者在合作商家购买新车后,自行下载“云闪付”并实名认证,在云闪付APP首页搜索“黑龙江政府补贴”小程序,进入大庆购车补贴专区—大庆市2025“汽车欢购季”暨发放购车补贴—根据新车销售发票总额选择相应档级入口进入,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新车购车发票、机动车车辆行驶证、刷卡付款POS签购单),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及购车信息,确认后提交申请。
1.申报大庆市2025“汽车欢购季”活动购车补贴,须在2025年1月15日至3月31日期间(额满为止)通过银联“云闪付”APP上传62开头银行卡号、身份证(正反面)、新车购车发票、刷卡付款POS签购单。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2页须在2025年4月15日前上传,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
2.补贴对象为持银联卡、在大庆市合作商家使用银联POS机、用62开头银行卡刷卡支付部分购车款(5000元以上)、购买7座以下新乘用车的消费者,地域、户籍均不受限制。
3.以通过“云闪付”成功提交购车补贴申领材料,并经“云闪付”初审合格的时间为顺序,补贴资金先到先得,额满为止。
4.消费者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申报,申请补贴的银行卡须为购车付款卡且办卡人为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姓名、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姓名、机动车车辆行驶证姓名、“62”开头银联卡POS签购单持卡人姓名和云闪付账户必须一致,购买一辆新车只能对应领取一次购车补贴。如因上传图片不清晰、资料上传不全等原因,云闪付平台提示退回“待修改”,申请人可在2025年5月31日之前补充材料再次提交,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5.如因消费者个人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且遇名额使用完毕的情况,相应名额将不予保留;如消费者上传虚假材料占用名额,补贴申报超出应享受档级,取消补贴资格。
(一)合作商家要明示所销售汽车及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同时,公示“三包”信息,保证商品质量、杜绝虚假宣传。
(二)合作商家在活动期间要组织配套促销活动,提前组织车源,积极宣传补贴政策,培训销售人员熟练掌握活动规则,指导消费者做好活动补贴申领工作。
(三)合作商家及其员工在活动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行为套取补贴资金,并提交遵守活动规定承诺书,一旦发现有虚假交易、作弊、套现等情况的,取消活动参与资格,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商家和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参与活动消费者不得提供虚假资料套取补贴资金,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补贴。
(四)活动期间,相关县区要加强监管,抽调专人对申领补贴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真正做到惠民利企。
本通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大庆市商务局。
责编:李佳明
审核:代宝柱
监制:王非
监督电话:6666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