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自觉的纪律”

政务   2024-09-23 19:46   河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积极成效,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党员干部要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养成“自觉的纪律”,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自觉的纪律”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发展壮大、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关键就在于始终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始终坚持用纪律这把“戒尺”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所有党员,不断增强党自身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延安整风时期,毛泽东同志深刻指出:“党的纪律是带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解放上海时,解放军战士严格遵守入城纪律,为了不侵扰市民而露宿街头,受到群众拥戴。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过去革命,就是靠纪律,而且是自觉的纪律。”
“自觉的纪律”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入党誓词中“严守党的纪律”镌刻着百年来我们党的初心与使命。每一名党员面向党旗宣过誓,就是作出了遵规守纪的郑重承诺,无论走到哪里、从事什么工作,无论党龄长短、职位高低,都必须严格遵守党规党纪,这是对党性的重要考验,更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实践检验。党员干部要懂规矩、守纪律,养成“自觉的纪律”,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行稳而致远,进而实现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为党和国家事业做出贡献。
但要看到,实现纪律自觉,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而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养成“自觉的纪律”,关键是要做到自律。要强化党性观念,对党章党规党纪心怀敬畏和戒惧,在思想深处时刻绷紧党规党纪这根弦,以党纪为边、以党规为界,明晰能为与不能为之事、清楚能用与不能用之权,按规矩办事、照规矩执行,不当“矩外人”。要注重小事小节,从一点一滴做起,不以小而不顾,不以细而不为,再小的纪律也要执行,再小的规矩也要遵守,在工作生活中,处理好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的关系,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微信公众号

编辑:吕钊源

元氏党建

投稿邮箱:84608279@163.com

元氏党建
宣传组织工作,服务党员群众。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