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这些人被判刑

政务   2024-12-04 09:00   江西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高某某、曹某某、余某某贩卖毒品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高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曹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余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章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章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邱某某容留卖淫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邱某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偷越国(边)境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江某某贩卖毒品案,经都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江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源:都昌县检察院

责编:郭超惠

审核:陈典洪  王会治

终审:付文龙

监制:朱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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