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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林快讯︱第九百一十二期
近日,广西梧州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一名男子石某从网上购买了6只龟,其中包括5只苏卡达陆龟和1只亚达伯拉象龟,并进行饲养繁育。
执法人员提醒:这6只龟分属2个种类,均为保护动物,未经批准繁育是违法的。
石某表示,自己一开始并不知道这些龟是保护动物,出于喜欢才购买,养大后看到乌龟下蛋就尝试着孵化。
目前,这些龟已经全部安置在梧州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案件正在处理中。
之前,有市民在济南市人民政府网站“民生连线”板块咨询“山东省个人是否可以饲养带有标识卡的陆龟”,对此,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给出回复:陆龟是龟鳖目陆龟科爬行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公约)附录Ⅰ和附录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中涉及的CITES附录Ⅰ和附录Ⅱ所列陆生野生动物制品价值核定问题的通知》(林濒发〔2012〕239号)规定,我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缔约国,非原产我国的CITES附录Ⅰ和附录Ⅱ所列陆生野生动物已依法被分别核准为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严格保护和科学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国家支持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因物种保护目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山东省个人不可以把陆龟当宠物饲养,带有标识卡只是证明了陆龟的来源合法性,但是个人不可以无证购买。如果饲养的目的是用于科研、药用、展演、育种等,需要到养殖活动所在区县办理人工繁育许可初审手续,由济南市林业部门作出审批决定。(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网站)
划出重点: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只有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后才能饲养。山东省个人不可以把陆龟当宠物饲养,不可以无证购买。看到这里,济南和青岛的朋友似乎出现了许可上的冲突,济南的意见是:标识可以证明合法来源,但是个人因无法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就无法饲养,人工繁育许可证才是决定个人是否能饲养的必要条件;而青岛的意见是:加载标识的动物个人可以在青岛饲养,可以在市场流通,但是没有人工繁育许可证就不能繁育,也就是说人工繁育许可证仅限制繁育,不限制饲养行为。
我们根据法条和有关规定来分析,标识化管理是由国家林草局确定并统一制定的,试点地区试点的意义为所在区域的人工繁育场所所繁育的打了标识的个体可以合法售卖。对于买家来说,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都是有购买和饲养的权利的。但最靠谱的还是咨询当地林业局,得到确切答复。他们答复可以就是可以,答复不可以就是不可以。最后,对有关话题感兴趣的朋友欢迎添加我微信(微信号:Damondeyulin513)进讨论群共同探讨。最后,这款手办即将现货,现货后将涨价哦,手慢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