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补18000元!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再提高!
政务
2024-11-15 17:18
吉林
为进一步增强我省汽车置换更新政策的吸引力,促进汽车消费,结合我省汽车置换更新工作开展以来的实际情况,决定提高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一)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分档予以补贴: 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0000元; 价格10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5000元; (二)新购车辆为传统燃油乘用车的,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分档予以补贴: 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8000元; 价格10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2000元; 补贴标准调整后,符合条件的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均按新标准予以补贴。已按此前标准发放的,按新标准补齐差额。 《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实施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松原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14日
来源:松原市商务局
编辑:贾子贺
美编:袁金凤
初审:赵妍
复审:姚晓东
终审: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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