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规范道路停车秩序,营造文明、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兰溪中心、兰溪车站、移动公司、四门闸、枫林大道、枫林大道和老S308交界处列为禁停路段。具体位置如附图所示。违规停放将处以抄牌等处罚。
本通告自1月23日起开始实施。
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1日
具
体
位
置
►
禁停路段:四门闸段
禁停路段:移动公司
禁停路段:兰溪车站
禁停路段:兰溪中心
禁停路段:枫林大道
禁停路段:枫林大道和老S308交界处
END
供稿:谢 铮
编辑:蔡 婷
一审:张明辉
二审:曹 军
三审:邓凯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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