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要求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交通事业,愿意长期从事基层交通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和电脑操作能力。
5.性别:男女不限。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发布公告日)。
7.学历:高中(中专)及以上。
8.专业:不限。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其他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岗位名称:交通协管员
(二)招聘人数:1名
三、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的交通协管员将负责合面镇交通协管相关工作。
1.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工作内容
(1)负责完成单位交办的交通协管工作任务;
(2)按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
泸州市纳溪区合面镇人民政府三楼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座机:0830-8561112
(三)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需提供:本人学历材料、身份证、2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电子档)等证明材料。并填写《纳溪区合面镇交通协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五、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名单。
1.若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情况,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交通协管员原则上采取劳务派遣方式。
八、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参照纳溪区现有协理人员标准。聘用人员执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劳务)关系。
九、其他
本次招考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尽事宜,由纳溪合面镇党政办负责解释。
附件:
1.泸州市纳溪区合面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交通协理员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