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2025年计划提前批招聘专业技术人才126名,符合条件者经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后直接招聘纳入正式编制,现将提前批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分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永康卫校骨干教师、优秀青年人才三类,应分别具备对应的招聘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地市级以上拔尖人才(如: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金华市“3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以上培养人选、省名医等);地市级科技奖项一等奖、省级科技奖项三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等相当专业荣誉的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在聘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3.年龄在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地市级名医;在聘的副高级职称人员;
4.年龄在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获地市级医坛新秀、县级拔尖人才、名医等相当专业荣誉的人员;
特殊人才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卫健局、市人社局、市人才办等部门“一事一议”进行招聘。
骨干教师应持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年龄在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正高职称的优秀在聘教师,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省特级教师、省功勋教师、国家级优质课一等奖等相当专业荣誉的在聘教师;
(2)年龄在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人员,或有副高职称的优秀在聘教师,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县级名师名校长、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地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在聘教师;
(3)年龄在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本人参赛或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技能大赛省级一等奖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本科学历且获得县级教坛新苗、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在聘教师。
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和永康卫校骨干教师可以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与工作五年内生活补助,具体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优秀青年人才为年龄在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关专业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应届毕业生;
3.紧缺专业的省重点建设高校(不含省市共建)及以上层次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并获得学期2次及以上或学年1次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有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同级别以上荣誉的;
4. 紧缺专业的本科应届毕业生,曾多次获学业奖学金(学期3次及以上或学年2次及以上),或有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同级别以上荣誉的;
5.具有卫技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完成规培的实用型紧缺人才;
6.毕业5年内的上述卫技类毕业生,可参照上述应届毕业生的条件。
7.永康卫校文化课优秀毕业生教师提前批招聘参照《永康市教育系统2025年提前批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条件执行。
“以上”均含本级。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
2.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5年3月31日;报名地点:永康市各医疗卫生单位人事科(办公室)。到全国各医学院校现场招聘的,报名时间同校园招聘会时间同步。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2025年提前批招聘报名表》,并按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1寸彩色正面近照;历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1寸彩色正面近照。
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考试采取面试方式,由市卫健局和用人单位组织,面试通过后经过面谈交流,达成一致后确认为拟聘用对象。
永康卫校骨干教师及优秀青年人才中第7类按《浙江省永康市教育系统2025年提前批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要求组织考试。
优秀青年人才中1-3类在校园和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的,由市卫健局和用人单位组织现场面试,其他报名人员由用人单位安排时间统一组织考试,市人社局做好考试监督及指导工作。
优秀青年人才中4-6类的报名人员由用人单位安排时间统一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若不足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合格分为7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取。
各职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签约对象,确定为签约对象的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入围体检的对象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色盲和色弱者判定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在永康市政府网站、“健康永康在线”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所有聘用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或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2.2025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所有聘用人员须约定不少于5年(不含规培时间)的服务期,在服务期内未经市卫健局同意,不得调离或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如服务期不足,需全额退还相关补助和奖励资金。
4.原永康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事业编人员辞职对象原则上不得通过提前批聘用。
5.各医疗卫生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健局进行解释。
附:
1.浙江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2025年提前批招聘专业岗位和人数
2.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2025年提前批招聘报名表
3.《浙江省永康市教育系统2025年提前批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日
编辑: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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