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天!永康法院为 40 名农民工讨薪 165万元....

百科   2024-11-25 21:00   浙江  
















“没想到这么快工资就有着落了,实在是太感谢了,要不是你,还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日前,务工人员吴某等人来到永康市人民法院,将两面锦旗与一封感谢信送至执行干警手中,而此时距离他们满心焦虑向永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仅仅过去了10天……
















2021年至2023年期间,杭州某建设公司承包了永康某房地产装修项目,并将其中的油漆部分分包给马某,马某随即雇佣了吴某等40人进场施工。


工程结束后,吴某等人向马某和杭州某建设公司催讨工资,但他们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经多次催要无果,吴某等人将杭州某建设公司与马某一同起诉到法院。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2024年,永康法院判决杭州某建设公司对吴某等40人承担先行清偿责任,清偿后再依法追偿。


然而,裁判文书生效后,杭州某建设公司仍未履行给付义务。于是,吴某等人向永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获得劳动报酬是农民工最直接、最核心的权益,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执行干警了解到,40名农民工每人都被拖欠了几万元工资,合计金额高达一百六十五万余元。


看着面露焦急的吴某等人,执行干警立即启动涉民生执行案件“绿色通道”,以“优先立案+快速流转+高效执行”的模式,将案件转入快执程序。


利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执行干警查控到杭州某建设公司名下账户有足额的款项,但多次联系该建设公司,其拒不接听电话。


“涉民生无小事,这里每一分钱都是工友们用辛苦劳动换来的血汗钱,背后更是关系到几十个家庭的幸福安乐。”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烦薪事”,执行干警依照法定程序扣划该建设公司名下账户一百六十五万余元,切实将“纸上权益”兑现成了“真金白银”。



接下来,永康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把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保障民生的重中之重,以最强决心、最大力度、最高效率维护好、保障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当好“护薪人”。





编辑: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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